参赛条件
五、参赛条件
1、大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尚未在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或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报名初创组;工商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以后,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非上市企业报名成长组。
2、创业团队指的是在报名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海内外团队,包括在校学生组建的创业团队、社会创业团队以及个人形式的创业团队;由大型企业内部孵化且未成立公司的项目可以团队方式参赛,但参赛项目必须为原公司主营业务之外的创新业务,且比赛中不能借用原公司财务数据作为项目有效证明数据。
3、参赛项目为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创新创业项目,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
4、参赛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并且2019年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6、获得前五届“i创杯”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时间:2020年04月02日浏览量 : 次